对离婚时候达成的协调合同是否反悔?
导读:
对于诉至人民法院的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是审理离婚案等件的必要程序。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调解,大致会产生4种结果,即调解离婚、判决离婚、双方和好、驳回请求。调解离婚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要求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及财产问题达成共识,然后依法向当事人发给人民法院调解书。《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因此,如果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或双方均反悔,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判,不能久调不决,使案件长期拖延。那么对离婚时候达成的协调合同是否反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于诉至人民法院的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是审理离婚案等件的必要程序。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调解,大致会产生4种结果,即调解离婚、判决离婚、双方和好、驳回请求。调解离婚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要求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及财产问题达成共识,然后依法向当事人发给人民法院调解书。《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因此,如果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或双方均反悔,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判,不能久调不决,使案件长期拖延。关于对离婚时候达成的协调合同是否反悔?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问题】:我与妻子自由恋爱,结婚l0年,婚后感情尚好,生有一聪明伶俐、天真活渡的女儿。由于自己一时糊涂,与一女士有过一段婚外情,其实我们之间并无真感情。但是妻子知道后,背开女儿和我单独谈判,硬说我们之间缘分已尽,要求立即分手。我再三恳求她看在女儿的份上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但她仍是冷漠无情,毫不动摇地认为,“别的错误可以谅解,唯有这种事不能谅解,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由于自己的过错.我总觉得对不起妻子,就同意离婚。为满足她的要求,一切财产归她.女儿同她生活,产权房归她和女儿所有。为了不让单位领导和同事知道,我们决定诉讼离婚。她以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请求,对我的丑事只字未提.给我一个体面离婚的台阶。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离婚协议。法院调解书送达的当天,我搬到父母家居住,父亲大骂:“前世作孽,生你这个孬种,没用的东西,离婚是你的自由,房子怎么能放弃,现在此房最少要值50万,赶快给要回来。”我后悔莫及,真是人财两空,自作协议能否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