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共还贷离婚房子应该如何分
导读:
调解时刘女士诉称“重庆南路的房子是为了结婚才买的况且贷款是用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来偿还的房子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现在离婚了自己要求分割房屋的一半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那么婚前买房共还贷离婚房子应该如何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调解时刘女士诉称“重庆南路的房子是为了结婚才买的况且贷款是用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来偿还的房子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现在离婚了自己要求分割房屋的一半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关于婚前买房共还贷离婚房子应该如何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调解时刘女士诉称“重庆南路的房子是为了结婚才买的况且贷款是用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来偿还的房子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现在离婚了自己要求分割房屋的一半份额。”吕先生反驳到“房子是自己付的首付款房产证上也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名字房子就是自己一方的。要是刘女士来分割一半房产那自己也要求分割刘女士位于敦化路的房屋。”听闻此话刘女士情绪激动起来“那是我结婚前就买了的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凭什么来分?”调解员看双方情绪激动先安抚双方让其平静下来。
经过一系列交涉在调解员姜东的依法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位于重庆南路的的房屋归吕先生所有银行贷款由吕先生偿还吕先生一次性补偿刘女士15万元人民币。
法律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