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当事人需要必备哪些法律知识
导读: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男方在女方通奸怀孕后或在女方分娩一年内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就应受理。那么离婚案件当事人需要必备哪些法律知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男方在女方通奸怀孕后或在女方分娩一年内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就应受理。关于离婚案件当事人需要必备哪些法律知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哪些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
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这里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一年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的则该项请求权永久消灭。
2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结婚时虽然婚姻无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候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对于宣告无效的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准备离婚了协议还是诉讼?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各有其特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经济。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
二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诉讼离婚相对是比较费时费力的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这也就是必经的一步了。
4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5现役军人离婚该怎么办?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
6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法律虽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这里关键是看哪些情况属于“确有必要”而不受此限制。从审判实践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看“确有必要”的情况目前一般是指女方因通奸怀孕(不包括女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而导致怀孕)的情况。男方在女方通奸怀孕后或在女方分娩一年内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就应受理。另外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仍然不能提出离婚。从立法精神上看法律上限制男方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的离婚起诉权不但是为了婴儿的正常发育成长也是为了女方的身心健康。
7夫妻中一方无民事行为如何离婚?
一夫妻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只能提起诉讼离婚。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要求是夫妻自愿离婚如果一方已经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谈不上自愿了。由此可认为夫妻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就不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其他亲属不能代理其进行离婚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如夫妻中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向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部门不予受理应告知他们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亲属首先要确定法定代理人代其诉讼。
法定代理人的范围父母成年子女有抚养关系的成年兄弟姐妹如果没有上述范围的法定代理人可根据民法民诉法规定的方式确定法定代理人。
三这种离婚诉讼可以协议结案。
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与对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如不能达成协议可由法院直接判决结案。
8夫妻中一方下落不明该如何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法院一般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如一方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或者因强奸通奸婚外性行为或其他直接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另一方不能原谅的行为。
10分居满两年的婚姻关系能自动解除吗?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11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情况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三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为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是一方私下所欠借款不属于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因而应由个人清偿。此外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不愿归还赌债完全可以不予清偿。
12个人财产会因为婚姻延续转化为共有财产吗?
过去规定生活资料经过4年房屋和其他生产资料经过8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这样规定不符合物权法的原理。有的网友只看到过去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认识上有不清楚的地方。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否定了1993年司法解释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延续转化为共有财产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
13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特别最近几年房价疯长房屋尤显重要。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
(一)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照顾无过错一方。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14哪些情况下子女随母方生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15哪些情况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父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母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父方照顾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16子女抚育费如何给付?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得协议。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高中以下的学历教育)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7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
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其实您也不必过于担心。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
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解决。
18在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9找不到“第三者”的证据怎么办?
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曲指可数。直接能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很难取证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所以要取证明“第三者”的证据就要找出关键的证据否则花这么多精力和金钱去取没有实质意义的证据是不合算的。
20认定“第三者”的那些证据是关键?
现有的离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问题。很多朋友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间接证据不认定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只是间接的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
以下五类关键证据法院是会取信的。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附离婚诉讼中的几个误区
一只要分居两年以上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
持这种看法的当事人是因为他自己查阅了婚姻法对法律理解不全面造成。根据我国婚姻法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以及确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有一条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规定。这种分居是法定分居概念,是有要求的。首先要求是事实分居是客观存在的分居。其次一定是因为感情不和的分居不是因为一方因为工作调动出差就学子女上学等因为生活需要导致的分居。这种分居要求具有持续性。如果分居期间双方又居住在一起后来又分开的那么分居不能成为持续性的两年。夫妻分居两年并不必然成为离婚的理由。法官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结合其他情况来综合判定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有的人以为故意制造两年分居的事实提出离婚要求法院一定会支持这也未必是当事人的一种误解。
二对方起诉离婚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
很多人认为离婚是公民自己法定的权利只要自己坚持离婚的话即使对方不同意诉讼到法院也应该很快就会解决这是由于对我国现行离婚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制度不了解所造成的。
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情形
3)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象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
三如果自己有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得到经济赔偿?
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包括聘请私家侦探。
当事人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一个目的是道德的范畴在此不作评述。但第二个目的恐怕婚姻法会让你失望为什么呢?
1通常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2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因果关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不大。
3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4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
四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会吃亏或者先提出离婚的应当赔偿另一方?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先提出离婚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先提出离婚与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并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法院在进行财产分割或者判决子女抚养归属时从来不会考虑是谁先提起离婚诉讼的。
在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在财产分割上首先坚持夫妻平等的原则即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等分割。在此原则的基础上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对有过错的一方如重婚虐待等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时适当少分。
2分割财产时不但要注意财产价值有时还应考虑使用效益以及照顾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3对于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另外对于哺乳期(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小孩已满十周岁以小孩意愿为准。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原则上由父母双方共同负担。
对于离婚诉讼中的赔偿问题与谁先提出离婚诉讼也不存在任何关系在离婚诉讼中只有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即离婚诉讼中的损害赔偿只是与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有关与谁先提起离婚诉讼没有关系并且也只是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五只要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任何一方都不能反悔?
不少夫妻在闹矛盾时候总是费尽心思签订离婚协议书认为只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对方对离婚就不能反悔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更不能反悔其实不然1要明确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2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对于子女抚养进行反悔。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3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于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现有财产状况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4对于已经离婚的法律还给与他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我国婚姻法允许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撤销离婚。这种情形的前提是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受害者可以提出撤销离婚协议书重新分割财产。
六如果对方偷偷转移财产律师和法院会帮我查到的?
律师和法院的调查权是受到法律限制的并不是无限的。
1通过我们所操作办理的大量的婚姻案件证明70的案件存在不同程度的转移隐匿财产情况有的个别案件转移财产数额非常高情况非常严重那么受害一方总是寄希望于律师或者法院能够帮助他查询到有关财产转移的情况。
2如果财产被对方转移我们具体要看究竟是什么类型财产被转移是否可以查询到。通常如果是房屋汽车公司股权企业投资权益这样的财产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查询。但是对于存款的查询如果当事人不能够提供对方具体的身份证号开户银行的名称开户帐号即使委托律师和法院都没有办法查询到相应的财产。
3婚姻案件不同于其他的民商事案件很多财产信息是在当事人日常生活中才有可能了解到的律师和法院的调查能力是受到很大局限。
4所以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重在平日的留心对于一些信息进行保留记录和复印。
七房子是一起出钱买的不管写谁名字都应该是共同财产
不少当事人认为既然我们都出钱买了房子而且我们也结婚了那么不管写谁的名字我们两个人都有份其实不然。1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比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购买房子。2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3有两种情况出现第一种是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第二种情况是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4明确这一点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生重大误解。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点。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
八自己是母亲年龄小的孩子法院一定会判给我作为母亲对于孩子的感情一定都能够得到大家理解的。
但是并不是母亲坚持要求抚养孩子孩子就一定会跟随母亲抚养。1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候的总原则是两岁以下孩子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两岁以上的孩子就不一定了。2法院在判决孩子给谁抚养的综合原则是究竟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生活和成长。3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情形。比如父母双方谁有更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条件第二考虑孩子过去生活中是谁在照料孩子孩子和谁的感情更深。第三考虑一方有没有节育可能或者再育可能。有没有再婚的可能考虑母亲的年龄。第四一方有没有不良恶性比如赌博酗酒吸毒。如果是10岁以上孩子还会征求孩子个人意见。
所以法官会综合各种情形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