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前期准备有哪些
导读:
一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其三良好的夫妻协议虽然可能无法协议但尽力去偿试总是好的。比如刘女因不能忍受张男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张男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如果刘女在张男每次殴打后不报警不验伤忍气吞声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不能举出相关证据她的诉讼请求就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那么离婚诉讼的前期准备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其三良好的夫妻协议虽然可能无法协议但尽力去偿试总是好的。比如刘女因不能忍受张男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张男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如果刘女在张男每次殴打后不报警不验伤忍气吞声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不能举出相关证据她的诉讼请求就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关于离婚诉讼的前期准备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
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
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
其三良好的夫妻协议虽然可能无法协议但尽力去偿试总是好的。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比如刘女因不能忍受张男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张男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如果刘女在张男每次殴打后不报警不验伤忍气吞声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不能举出相关证据她的诉讼请求就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欲速而不达”。
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另一方股市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录像等。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知道了银行的用户名和账号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银行户的储蓄资金进出明细进行查询法院一般会同意当事人的申请。查询银行账户法院一般不会收取费用但目前我们也发现上海个别法院开始收取相关查询费用但费用不高几十元而已。
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银行或账号法院一般不会同意当事人的查询申请因此诉前掌握家庭财产的基本情况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股票当事人如果收集不到相关账号材料不必过于担心律师可以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对另一方当事人持有股票的详细情况进行查询。
二选择离婚途径协议还是诉讼。
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法院判决/调解办理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N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任何人都不愿意将争议诉诸法院除非万不得已。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特别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单位开具介绍信个人隐私受到了保护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但对于双方户口远在外省(市)而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当事人来说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应该更为方便。如果方法得当所需费用仅为五十元可能比回户口所在地的单程车票还便宜所需时间如果安排得当也不用一个月。另外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或婚姻缔结地在国外而欲在国内离婚的当事人法院解决无疑是唯一的途径。因此选择何种方式离婚主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三如何避免或减少孩子的痛苦。
夫妻离婚的痛苦必然殃及孩子的心灵我们认为在夫妻决定离婚后在尽量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引导其慢慢接受这个事实。比如在孩子快期考的时候尽量不要让其知道以防止对其学业打击尽量放在寒暑长假告知。即便孩子痛苦也有足够长的假期淡化对其的伤害。告知孩子的时候也不要一步到位可以采取假的问话比如“如果有一天爸爸妈妈分手啦你愿意跟着谁呢”之类。孩子是无辜的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是父母的义务。
离婚后,家庭是仍然存在的,对于后婚姻家庭的维护和调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社会问题,对孩子来说,离婚的父母仍是其父母,要让孩子接受离婚的事实。同时,对于孩子的生活,离婚后的父母应当更多地在一起,当然,这里指的是为了孩子的生活,而不是要离婚后仍然象夫妻一样生活这样孩子才能健康地成长并且在孩子长大以后对于后婚姻生活的安排应当多听听孩子的意见。
四委托律师参与正确解决法律问题。
婚姻法只简单地规定了离婚问题因为婚姻仍大多由道德调整法律不宜过多规定然而婚姻却是复杂的对于一个人的生活甚至几个人的生活都是关系密切的简单的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只有1200字而律师参与下的离婚协议长达上千字甚至上万字对于离婚后的问题能解决的就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当协商解决方法并对将来的子女或财产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解决方法这样协议诱导离婚后的男女向良好的朋友关系发展而不至于矛盾重重所谓和谐的后婚姻关系正是由此而来。
笔者在与许多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接触交谈中发现由于法律知识的匮乏仍有相当部分人对离婚诉讼产生各种各样的错误认识归纳起来其表现形式为
错误认识一先提出离婚者在财产上会吃亏夫妻双方在案件诉讼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因此先起诉不等于原告必须在财产分割方面作出让步二者没有必然联系。
错误认识二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这种认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想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成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没有第三条途径。
错误认识三家人不同意法院就不能判离婚。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而并非与其父母近亲属之间的其他纠纷因此法院对除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外一般不会主动征求当事人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更不会以当事人是否征求过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双方父母及近亲属是否同意当事人离婚作为依据而决定最后的结果。
错误认识四只要没离婚就有权接妻子回家。在离婚诉讼中有的男方当事人认为只要双方还没有离婚自己作为丈夫就有权接妻子回家应当说这种试图重归于好的想法是积极的且有时也是有效的但应切记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受法律保护。丈夫必须经过妻子的同意才能将妻子接回家如果强行“拖”妻子回来则属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相应的制裁。
错误认识五离婚后如对子女没有抚养权就可以和子女脱离关系。有的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抚养自己就与子女脱离关系了。这种想法不仅违背了起码的道德同时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或子女患病上学等新情况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病伤残等原因无力继续抚养或有虐待子女等行为法院还可依抚养方当事人子女等的诉讼申请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