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失踪离婚起诉书
导读:
一方失踪离婚起诉书原告XX男1970年12月24生汉族无业住XXXXX被告XXX女1972年06月11生汉族无业住XXXXX诉讼请求(一)判决原告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二)婚生子由原告抚养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于2002年9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姓名XXX无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那么一方失踪离婚起诉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方失踪离婚起诉书原告XX男1970年12月24生汉族无业住XXXXX被告XXX女1972年06月11生汉族无业住XXXXX诉讼请求(一)判决原告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二)婚生子由原告抚养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于2002年9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姓名XXX无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关于一方失踪离婚起诉书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方失踪离婚起诉书
原告XX男1970年12月24生汉族无业住XXXXX
被告XXX女1972年06月11生汉族无业住XXXXX(现下落不明)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二)婚生子由原告抚养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于2002年9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姓名XXX无夫妻共同财产。2005年2月被告与原告因发生争执被告趁原告外出打工期间变买家里的财物后连同原告与自已的结婚证一并带上独身离家出走其后原告多次打听被告下落无果至今杳无音信。被告与原告的婚生子李红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父母携养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由于被告人这种遗弃家庭的行为严重的侵害了被告人身心和合法权益这段婚姻无义再继续原告与被告也再无感情可言故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规定诉至贵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请求法院从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将婚生子李某判归原告抚养。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2015年12月13日
附1本状副本一份
2结婚证明一份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分居二年以上证据材料一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