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离婚诉讼费用
导读:
涉外婚姻离婚诉讼费用其实涉外婚姻诉讼离婚的费用是参照我国一般的诉讼离婚费用。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涉外婚姻离婚诉讼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涉外婚姻离婚诉讼费用其实涉外婚姻诉讼离婚的费用是参照我国一般的诉讼离婚费用。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涉外婚姻离婚诉讼费用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涉外婚姻离婚诉讼费用
其实涉外婚姻诉讼离婚的费用是参照我国一般的诉讼离婚费用。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不涉及财产的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什么是涉外婚姻
简而言之涉外婚姻就是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民法典的规定。
我国对涉外婚姻离婚的处理原则
明白我国对涉外婚姻的处理原则这样才能帮到大家更多。
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我国的特殊原则。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