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如何诉讼离婚
导读:
一现役军人如何诉讼离婚审理军人离婚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因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三现役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怎样确定对于军人的离婚我国婚姻法有特殊的规定一般的诉讼离婚案件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夫妻双方是否都是军人进行分别规定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现役军人如何诉讼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现役军人如何诉讼离婚审理军人离婚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因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三现役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怎样确定对于军人的离婚我国婚姻法有特殊的规定一般的诉讼离婚案件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夫妻双方是否都是军人进行分别规定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关于现役军人如何诉讼离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现役军人如何诉讼离婚
审理军人离婚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军人离婚案件大部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现役军人离婚一般会采取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方式继而需要分配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军人的许多津贴都不属于共同财产是不能进行分配的。
二婚姻法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以及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三现役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怎样确定
对于军人的离婚我国婚姻法有特殊的规定一般的诉讼离婚案件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夫妻有一方为军人的原告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夫妻双方是否都是军人进行分别规定
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另外一方为非军人的
1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非军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人员(参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军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非军人住所地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