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时有什么要注意的问题
导读:
打离婚官司时有什么要注意的问题一般离婚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其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其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其三家庭财产如何分割。1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李律师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2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那么打离婚官司时有什么要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打离婚官司时有什么要注意的问题一般离婚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其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其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其三家庭财产如何分割。1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李律师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2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关于打离婚官司时有什么要注意的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打离婚官司时有什么要注意的问题
一般离婚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
其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其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
其三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对以上三个焦点问题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了即可以节约费用又可以节省时间。但李律师建议最好在去之前写好离婚协议并双方签字这样把双方的意思表示固定下来省得双方在民政局办手续时因为一些枝节问题发生争议从而避免要几次去民政局才能办妥的尴尬。
1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
(1)起诉状
(2)结婚证书
(3)身份证
(4)财产清单。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2规范书写起诉状。
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有些原告满腹委屈因此在书写起诉状时如写长篇小说洋洋几千言或者罗里罗嗦恨不得到家里发生的事儿全部写在诉状上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在正文里只要简要写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就可以了记实性记事性的说明不要太多否则层次性不强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事得其反。
(二)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李律师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放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三)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屋。
有些法院周一到周五每天都可以立案有些法院在有些特定的时段(比如周五上午或下午)是不立案的。因此最好安排在周一到周四立案最好在下午四点之前立案否则四点后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
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一般立案后三天内可以转到民庭或法庭因此立案三天后打电话查询案件承办人员是可以查到的。
(四)关于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法院调查或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但如果对方一知道原告诉至法院很可能就会立即将资金转移因此我们婚姻律师建议原告直接在诉状中附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或调查令申请书并注明先查询再送达的理由不至于“打草惊蛇”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查询账上仍有大量资金或以度时考虑采取财产仪器保全以求主动。
2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
(二)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另外如果对方交纳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并收阅这样可以了解对方的心里动态。
(三)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
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3开庭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
4宣判后要仔细阅读法院的判决书决定是否服判或上诉。
判决书下来后当事人往往是倒着看的先看判决结果或喜或悲。但对于判决书中的内容法院判决的依据往往少有当事人仔细研究和推敲。一份判决书中有三部分最为重要
1本院查明
2本院认为
3如下判决
判决结果的基础就是本院查明判决结果的依据就是本院认为。实践中一点儿瑕疵都不存在的判决书很难找到但并不是有了瑕疵就找到了上诉的理由。要看法院关键的判决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客观。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中一审判决一旦生效如果不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只是存在一些小的问题即使上诉二审法院改判的可能性较小。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