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证据有什么运用技巧
导读:
一离婚诉讼的证据有哪些运用技巧离婚诉讼中证据的运用在离婚诉讼中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哪些证据才有用本文提供离婚诉讼证据的运用以及证据的准备。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在诉讼当中物证证实内容更易被法官采信。目前常见的物证有毛发照片礼物等。一般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此类证据。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伤残证明及医院的诊断证明主要应运于有家庭暴力行为的案件中。那么离婚诉讼的证据有什么运用技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离婚诉讼的证据有哪些运用技巧离婚诉讼中证据的运用在离婚诉讼中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哪些证据才有用本文提供离婚诉讼证据的运用以及证据的准备。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在诉讼当中物证证实内容更易被法官采信。目前常见的物证有毛发照片礼物等。一般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此类证据。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伤残证明及医院的诊断证明主要应运于有家庭暴力行为的案件中。关于离婚诉讼的证据有什么运用技巧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离婚诉讼的证据有哪些运用技巧
离婚诉讼中证据的运用在离婚诉讼中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哪些证据才有用本文提供离婚诉讼证据的运用以及证据的准备。
(一)书证。
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借条情书等。书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内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在应用书证时应该注意。
(二)物证。
由于物证具有客观性不受主观因素以及诉讼环境的影响因此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在诉讼当中物证证实内容更易被法官采信。但是由于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的物证本身就不是太多加之当事人缺乏保存意识导致当事人举证的物证数量较少。目前常见的物证有毛发照片礼物等。
(三)视听资料。
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此类证据的特点是
1证明材料的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映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这类证据的形象性直观性更能反映出客观事实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
2取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婚姻案件中取类似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或一般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当事人一方往往说了半个小时或更多时间也不能将要取证的内容表述出来。
3取证时间的阶段性。一般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此类证据。并且绝大多数视听材料证据都是围绕着对方当事人收集的。当另一方当事人心存戒心时此类证据很难获得。
4偷拍偷录不合法证据与私自拍录合法证据的易混淆性。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就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侵入第三人住宅录音照相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家中就不具备合法性。还有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
(四)证人证言
此类证人证言特点一是夫妻生活的私密性决定了婚姻家庭生活的事实不具有公开性及社会性。因此能够了解夫妻生活部分情节的知情人范围往往限于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之间证人证言往往与出证一方当事人关系密切或者与双方当事人关系密切证言内容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证明力相对较低。二是证言内容往往具有主观性。由于每个人的伦理道德观念不同社会成长条件不一因此每个证人对于婚姻家庭纠纷事实的认识也相差甚远。三是证言内容往往并非来自亲身感知。由于夫妻之间生活的排外性导致在很多情况下证人证言证实内容的来源都是一方当事人即当事人转述给证人。转述本身就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证言的真实性形成所谓的传闻证据。这类证据证明力较低需要其它类别的证据进行补强印证。
(五)当事人的陈述。
由于婚姻案件取证特别是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取证较为困难因此很多当事人寄希望于当庭陈述上面在庭后或开庭时向法院递交书面陈述。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陈述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需要当事人或律师注意收集提供其他证据进行补强。
(六)鉴定结论。
婚姻案件中常见的鉴定结论有伤残证明诊断证明精神状况证明亲子鉴定结论房屋价格评估报告等。对于伤残证明及医院的诊断证明主要应运于有家庭暴力行为的案件中。精神状况鉴定证明主要出现在一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为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情况。而亲子鉴定主要出现在一方对于孩子与自己的血缘关系产生怀疑的情况下。北京做亲子鉴定的机构在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一般情况下鉴定需要法院委托也可以单方委托律师代理申请鉴定。一般结果会在两周左右出来准确率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鉴定结论是法院采信几率较高的一类证据。
(七)勘验笔录。此类证据在婚姻案件中使用较少。
二离婚诉讼应提交的证据
(一)离婚案件
1婚姻关系证明
2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4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5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
6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7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9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
(二)抚育案件
1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被告负有抚育义务的证明材料
2属离婚后的子女抚育纠纷应提供离婚证据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有关双方经济收入及抚育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扶养案件
1原被告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原告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
3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赡养案件
1原被告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
3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4要求解决住房的应提供双方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⑤要求变更赡养费的应提供原承担赡养费数额的协议书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五)收养案件
1原被告之间存在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公证收养应提供公证书协议收养应提供协议书事实收养应提供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材料
2养子女系未成年人的应提供其出生证明或户口簿以及送养人的姓名住址
3在解除收养关系时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应提供所支出费用的证据
4养父母要求养子女赡养的应提供双方的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⑤有共同财产的应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共同财产为房屋的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有债权债务的应提供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⑥居住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解除同居关系
1双方同居关系的事实证据
2生有子女的应提供子女出生的证明材料
3财产清单(参照离婚财产清单填写)。
(七)非婚生子女弃婴确认生父母
1医院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报告
2单位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3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养证明。
(八)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的有关证明法定监护关系须提供户口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指定监护须提供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书面或口头指定监护的证据
2被监护人身体财产情况的证据材料
3被监护人系精神病人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