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书应写明的证据有哪些
导读:
离婚诉讼书应写明的证据有什么(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的证明。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那么离婚诉讼书应写明的证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诉讼书应写明的证据有什么(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的证明。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关于离婚诉讼书应写明的证据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诉讼书应写明的证据有什么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