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是中级法院审理吗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是中级法院审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是中级法院审理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中级法院审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是由基层法院负责审理的无论是第几次起诉离婚都由基层法院受理如果是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的由中级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诉讼费该由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起诉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