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约的有哪些法律问题
导读:
返还赠与财产的法律依据有学者主张“不当得利”说有学者则主张“附条件赠与”说。我们认为“不当得利”仅仅适用于一般的财产关系不适用具有明显人身性质的婚约关系而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显然违背婚姻自由原则。以订立婚约为名骗取他方财产的不仅应当返还财产构成诈骗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婚约解除后双方各自的财产无疑仍归属不明或财产所有份额不明的则应视为共同共有财产均等分割。3婚约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婚约关系不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同居期间所生育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那么解除婚约的有哪些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返还赠与财产的法律依据有学者主张“不当得利”说有学者则主张“附条件赠与”说。我们认为“不当得利”仅仅适用于一般的财产关系不适用具有明显人身性质的婚约关系而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显然违背婚姻自由原则。以订立婚约为名骗取他方财产的不仅应当返还财产构成诈骗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婚约解除后双方各自的财产无疑仍归属不明或财产所有份额不明的则应视为共同共有财产均等分割。3婚约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婚约关系不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同居期间所生育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关于解除婚约的有哪些法律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婚约期间相互赠与的财产
毋庸讳言婚约是以结婚为目的的。为了维持婚约关系和达到其最终目的一方或双方往往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对方。这种目的性淡化了财产赠与人的自愿性因此婚约双方的赠与行为与一般公民之间的赠与行为有所不同。如果婚约关系解除赠与人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原则上应当返还如果赠与人没有提出返还要求受赠人自然可以不返还。返还赠与财产的法律依据有学者主张“不当得利”说有学者则主张“附条件赠与”说。我们认为“不当得利”仅仅适用于一般的财产关系不适用具有明显人身性质的婚约关系而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显然违背婚姻自由原则。婚约的目的性应当为双方所知悉婚约期间的赠与和婚约的目的不可分割解除婚约后双方皆知道原来追求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因此以具有特定目的的赠与来解释解除婚约后的赠与物返还问题比较妥当。不过在此还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婚约期间一方在平常消费中对第三人的给付不应视为对他方的赠与二是赠与物价值不大且已被消耗的赠与人不应再要求返还三是价值大的赠与物受赠人已经处理的应向赠与人折价偿。
以订立婚约为名骗取他方财产的不仅应当返还财产构成诈骗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婚约期间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
实践中不少婚约双方在结婚之前便实际开始共同生活他们共同出资购买家具房屋共同投资进行经营活动经济上不分彼此。婚约解除后双方各自的财产无疑仍归属不明或财产所有份额不明的则应视为共同共有财产均等分割。
婚约存续期间双方因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以及为了抚养非婚生子女而发生的债务应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一方为了自己生活或经营而发生的债务应由一方自己承担。
3婚约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
婚约关系不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同居期间所生育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但是这些子女的权益应当受到保护他们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男女双方的婚约同居关系解除不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子女成年后则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