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探望权是如何规定的
导读: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当事人请求对十周岁以上的末成年子女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应征求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并结合其他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或女方拒不履行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进行教育责令其履行义务。探望权的中止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那么子女探望权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当事人请求对十周岁以上的末成年子女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应征求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并结合其他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或女方拒不履行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进行教育责令其履行义务。探望权的中止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关于子女探望权是如何规定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夫妻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依然存在。不能因为没有直接抚养子女就剥夺其探望子女的权利。而且孩子需要父母共同的爱只有一方的爱是不完整的爱另一方的探望能将因夫妻离异对子女所造成的伤害大大减少。抚养子女一方应与另一方协商允许对方在适当的时间会见子女并要为其会见提供适当的便利条件。至于会见的次数地点会见时间的长短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的原则对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次数地点交接等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当事人请求对十周岁以上的末成年子女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应征求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并结合其他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或女方拒不履行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进行教育责令其履行义务。经责令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另一方也可以起诉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对于子女不接受探望的人民法院应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待子女消除顾虑后再执行。禁止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
探望权的中止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主要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下列情形
(1)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
(2)对子女实施或虐待子女的
(3)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