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步骤是怎样的
导读: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原因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清偿等事项协议内容应当注意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那么协议离婚的步骤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原因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清偿等事项协议内容应当注意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关于协议离婚的步骤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申请
申请是当事人将其离婚的意思表示呈送婚姻登记机关的行为。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则因城市和农村的划分面有所区别一般说来婚姻登记管理在城市必须集中到城区民政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农村也要集中到县民政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婚姻当事人提出离婚申请的同时还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原因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清偿等事项协议内容应当注意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一份标准的离婚协议书上除必须写明双方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时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法和期限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财产(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和债权等)分割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等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二)审查
审查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离婚申请后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等内容。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主要包括形式审和实质审两部分内容。形式审主要是查明双方当事人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如有遗漏或错误婚姻登记机关可限期要求当事人予以补正或改正。事实审则主要是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如当事人是否自愿是否就子女抚养夫妻一方困难时的经济帮助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协议等。当事人对登记机关需要了解的情况应如实提供不得欺骗或有所隐瞒。
(三)登记
登记即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符合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确认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