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兑现离婚协议时另一方该如何维权
导读: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案情2002年2月3日张某(男)和刘某结婚婚后因为工作关系两地分居。为此双方经协商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于2006年8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婚后各人所得归自己所有张某补偿刘某24万元在离婚后5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刘某多次向张某的父母诉说也无效。因此对张某不支付补偿款的赖债行为刘某应依法向法院起诉。那么不兑现离婚协议时另一方该如何维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案情2002年2月3日张某(男)和刘某结婚婚后因为工作关系两地分居。为此双方经协商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于2006年8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婚后各人所得归自己所有张某补偿刘某24万元在离婚后5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刘某多次向张某的父母诉说也无效。因此对张某不支付补偿款的赖债行为刘某应依法向法院起诉。关于不兑现离婚协议时另一方该如何维权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案情
2002年2月3日张某(男)和刘某结婚婚后因为工作关系两地分居。因夫妻性格都很倔强对事情的处理有分歧时各不相让加上张某做生意总是亏损两人见面时经常争吵有时不欢而散导致夫妻感情日益冷漠。为此双方经协商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于2006年8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婚后各人所得归自己所有张某补偿刘某24万元在离婚后5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可到今年3月底张某既不按约定支付补偿款打电话也不接刘某便多次到博白找张某张某不是说没钱就是避而不见。刘某多次向张某的父母诉说也无效。刘某深感无奈。
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对张某不支付补偿款的赖债行为刘某应依法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