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治疗的费用应该如何承担
导读:
考虑到自身的生存状况所以冯某在协议离婚时就放弃抚养她和前夫唯一孩子的权利冯某的前夫也不要求冯某支付孩子的任何抚养费。前一阵子冯某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前夫以给孩子治疗费用很高承担债务过大已造成其生活困难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冯英承担孩子治疗费用的一半近十万元。本案的诉讼标的为孩子的治疗费只能由冯某与其前夫的孩子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由于冯某与其前夫的孩子现已死亡故冯某的前夫以原告的身份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应驳回其起诉。本案中冯某的前夫在孩子治疗期间是可以以孩子的名义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的但他没有及时提出他在孩子去世后以个人的名义提出要求无法律规定支持故应予驳回。那么离婚后子女治疗的费用应该如何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考虑到自身的生存状况所以冯某在协议离婚时就放弃抚养她和前夫唯一孩子的权利冯某的前夫也不要求冯某支付孩子的任何抚养费。前一阵子冯某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前夫以给孩子治疗费用很高承担债务过大已造成其生活困难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冯英承担孩子治疗费用的一半近十万元。本案的诉讼标的为孩子的治疗费只能由冯某与其前夫的孩子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由于冯某与其前夫的孩子现已死亡故冯某的前夫以原告的身份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应驳回其起诉。本案中冯某的前夫在孩子治疗期间是可以以孩子的名义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的但他没有及时提出他在孩子去世后以个人的名义提出要求无法律规定支持故应予驳回。关于离婚后子女治疗的费用应该如何承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几年前冯某和她的前夫离婚了冯某终于从几乎天天被拳打脚踢像恶梦一样的婚姻中逃离了出来。考虑到自身的生存状况所以冯某在协议离婚时就放弃抚养她和前夫唯一孩子的权利冯某的前夫也不要求冯某支付孩子的任何抚养费。可冯某万万没有想前夫竟会以此为由拒绝冯某探视孩子。去年她和前夫的孩子不幸患上脑瘤冯某多次探望苦苦哀求前夫总是以怕孩子情绪激动影响治疗为由只让冯某看上一眼没让说句话。冯英也曾委托孩子的姥姥去看过孩子给孩子捎些话但孩子留给冯英的最后一句话让她终生难忘。孩子说我什么也看不见了也看不到我妈妈了。后来由于病性突然恶化孩子匆忙地离开了亲人离开了人世也没留给他的妈妈冯某看他最后一眼的机会。
前一阵子冯某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前夫以给孩子治疗费用很高承担债务过大已造成其生活困难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冯英承担孩子治疗费用的一半近十万元。冯某和现在的丈夫以打零工为生收入拮据。面对巨额的起诉数字冯某实在是无力承受她都想到了死。可现已身怀六甲的冯某抚摸着腹中的胎儿让她想死也难。冯某该如何面对这个现实?
问题冯某应不应该再替前夫分担孩子的治疗费?
A冯某作为孩子的生母就有义务为孩子看病治疗尽管是冯某的前夫自己不要冯某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冯某的前夫为此负担过重生活困难冯某应履行义务分担孩子的治疗费
B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冯某的前夫剥夺了冯某作为母亲最起码的权利冯某就不应再尽义务。所以冯某就不应承担孩子的治疗费
C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在父母离婚后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抚养子女的夫妻一方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本案的诉讼标的为孩子的治疗费只能由冯某与其前夫的孩子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由于冯某与其前夫的孩子现已死亡故冯某的前夫以原告的身份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应驳回其起诉。
答案及点评
正确答案为C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涉及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变更的相关规定主要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二款内容为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这些规定对提出变更要求的人均限定为子女没有规定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享有可以以本人的名义提出变更抚养费的权利这样规定的出发点就是抚养费就是用于保障子女的生活学习和健康成长。所以在原来已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必须予以变更的情况下只有子女才有权提出要求。尽管许多这样的诉讼基本上都是父母的自已的主张孩子的意愿很少或根本就没有但在主张获得支持后毕竟会减少抚养子女一方的生活压力给孩子一个宽松的环境。本案中冯某的前夫在孩子治疗期间是可以以孩子的名义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的但他没有及时提出他在孩子去世后以个人的名义提出要求无法律规定支持故应予驳回。即使冯某的前夫在孩子治疗期间以孩子的名义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于冯某不具备支付能力所以也不一定会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