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效力
导读:
戴某因怀疑蔡某与某男关系密切而与该男发生争执并由派出所接警处理戴某因此还对蔡某实施了殴打。蔡某遂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戴某离婚按照离婚协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戴某对蔡某不信任导致夫妻感情不睦已无和好可能依法应准予蔡某与戴某离婚。蔡某要求按照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由于该协议是以协议离婚为前提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协议不能当然作为法院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直接依据。那么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戴某因怀疑蔡某与某男关系密切而与该男发生争执并由派出所接警处理戴某因此还对蔡某实施了殴打。蔡某遂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戴某离婚按照离婚协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戴某对蔡某不信任导致夫妻感情不睦已无和好可能依法应准予蔡某与戴某离婚。蔡某要求按照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由于该协议是以协议离婚为前提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协议不能当然作为法院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直接依据。关于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效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蔡某与戴某于2003年7月登记结婚双方感情尚可。近两年来因戴某怀疑蔡某与其他异性交往密切导致夫妻关系不睦。2010年3月蔡某诉至法院要求与戴某离婚后撤回起诉。此后夫妻关系未有改善。戴某因怀疑蔡某与某男关系密切而与该男发生争执并由派出所接警处理戴某因此还对蔡某实施了殴打。2010年7月蔡某戴某一同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后因戴某反悔双方未能办理离婚登记。蔡某遂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戴某离婚按照离婚协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戴某对蔡某不信任导致夫妻感情不睦已无和好可能依法应准予蔡某与戴某离婚。蔡某要求按照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由于该协议是以协议离婚为前提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协议不能当然作为法院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直接依据。遂判决准予蔡某与戴某离婚财产依法重新分割。
点评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的规定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不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生效而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生效要件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法院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