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可否增减
导读:
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可否增减办理离婚登记时男女双方已就孩子的抚养费约定明确如果在履行协议时一方要求减少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同意减少抚养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这是可以的。应该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支付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可否增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可否增减办理离婚登记时男女双方已就孩子的抚养费约定明确如果在履行协议时一方要求减少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同意减少抚养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这是可以的。应该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支付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关于民法典中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可否增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可否增减
办理离婚登记时男女双方已就孩子的抚养费约定明确如果在履行协议时一方要求减少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同意减少抚养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这是可以的。如果双方就孩子的抚养费减少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这是不可以减少的。应该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关于孩子抚养费相关规定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