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亲权该如何行使
导读:
第一种为单方行使原则又称单独亲权主义是指离婚时法院确定由父或母一方单独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第二种立法例为双方行使原则又称共同亲权主义即离婚后父母双方以与在婚姻中之共同生活期间相同的方式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根据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当探视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就应当对探视进行限制。在美国司法实践中法院越来越注意无监护权父母的性行为与探视的关系当无监护权父母一方不符合道德的性行为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时法院就会限制其探视权。那么离婚后父母亲权该如何行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种为单方行使原则又称单独亲权主义是指离婚时法院确定由父或母一方单独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第二种立法例为双方行使原则又称共同亲权主义即离婚后父母双方以与在婚姻中之共同生活期间相同的方式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根据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当探视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就应当对探视进行限制。在美国司法实践中法院越来越注意无监护权父母的性行为与探视的关系当无监护权父母一方不符合道德的性行为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时法院就会限制其探视权。关于离婚后父母亲权该如何行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亲权行使的原则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亲权原则上由父母双方共同行使即父母以其共同的意思决定亲权的行使并对外共同代理子女行为。
2但是父母离婚后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因此对于亲权的行使要求离了婚的父母完全如同正当夫妻关系存在时实行共同亲权原则是不可能的。对于离婚后的父母如何行使亲权在世界范围内存在三种不同的立法例。
第一种为单方行使原则又称单独亲权主义是指离婚时法院确定由父或母一方单独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
第二种立法例为双方行使原则又称共同亲权主义即离婚后父母双方以与在婚姻中之共同生活期间相同的方式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
第三种立法例兼采单方行使原则与双方行使原则。
二未行使亲权一方的探视权
夫妻协议或法院确定由父母一方行使亲权时未取得亲权的父母一方仅一时停止其与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关系他(她)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因此而消灭。依各国民法之规定离婚后与子女分居的父母一方不仅与子女之间的扶养继承等权利义务关系不发生任何变动而且还享有监督子女教育必要时管理子女财产请求告知子女情况等权利如我国澳门地区民法第1761条规定无权行使亲权之父亲或母亲有权监督子女教育及生活状况。在这些非亲权性质的父母之女间权利义务关系中较为重要的是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
法院赋予离婚后父母一方以探视权其目的在于实现子女的最大利益因此当决定是否对一方的探视权进行限制时仍应以是否符合子女最大利益为标准来进行。当探视权的行使违背此目标时就应当对探视权予以限制。如根据1968年苏俄婚姻与家庭法如果与子女分居的父母一方同子女的往来妨碍对子女的正常教育和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监护和保护机关即可在一定时期内剥夺其与子女来往的权利。根据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当探视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就应当对探视进行限制。在美国司法实践中法院越来越注意无监护权父母的性行为与探视的关系当无监护权父母一方不符合道德的性行为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时法院就会限制其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