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香港起诉的涉港离婚

导读:
郑南的叔叔在香港经商家产颇丰因忙于生意一直没有结婚膝下无子希望郑南过去继承自己的衣钵。1993年王雅前往香港探亲。郑南起诉称自与被告结婚后二人性格不和难以相处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求判令与被告王雅离婚。王雅答辩称原告已于1996年7月29日向香港民事法庭起诉与其离婚其已应诉。现香港民事法庭正在排期审理该案请求驳回原告的起诉。晋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虽依法向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但鉴于双方现均定居香港又在香港重新进行婚姻注册且原告已先于本院向香港民事法庭提起离婚诉讼香港法庭对该案尚在审理当中故原被告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应由香港法庭审理。那么已在香港起诉的涉港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郑南的叔叔在香港经商家产颇丰因忙于生意一直没有结婚膝下无子希望郑南过去继承自己的衣钵。1993年王雅前往香港探亲。郑南起诉称自与被告结婚后二人性格不和难以相处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求判令与被告王雅离婚。王雅答辩称原告已于1996年7月29日向香港民事法庭起诉与其离婚其已应诉。现香港民事法庭正在排期审理该案请求驳回原告的起诉。晋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虽依法向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但鉴于双方现均定居香港又在香港重新进行婚姻注册且原告已先于本院向香港民事法庭提起离婚诉讼香港法庭对该案尚在审理当中故原被告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应由香港法庭审理。关于已在香港起诉的涉港离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郑南男与王雅女原均为福建省晋江市人1986年两人经人介绍后相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郑南的叔叔在香港经商家产颇丰因忙于生意一直没有结婚膝下无子希望郑南过去继承自己的衣钵。1989年1月15日郑南前往香港定居。1992年12月7日郑南和王雅在福建省晋江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1993年王雅前往香港探亲。1993年6月8日双方在香港再次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随后王雅随夫在香港定居。但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性格不和为家庭琐事而产生纠纷经常争吵以致夫妻感情恶化。
为此郑南于1996年7月29日向香港民事法庭申请与被告离婚王雅于1996年12月7日应诉。在香港民事法庭排期审理期间郑南又于1997年4月23日向晋江市人民法院起诉与王雅离婚。郑南起诉称自与被告结婚后二人性格不和难以相处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求判令与被告王雅离婚。王雅答辩称原告已于1996年7月29日向香港民事法庭起诉与其离婚其已应诉。现香港民事法庭正在排期审理该案请求驳回原告的起诉。晋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虽依法向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但鉴于双方现均定居香港又在香港重新进行婚姻注册且原告已先于本院向香港民事法庭提起离婚诉讼香港法庭对该案尚在审理当中故原被告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应由香港法庭审理。现原告以同一民事法律关系向本院提起诉讼依法应予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