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同内地居民在内地离婚程序和法律依据
导读:
一港澳居民同内地居民在内地诉讼离婚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同内地居民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以向内地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内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受理涉港澳居民离婚案件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我国婚姻法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予以审理保障双方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同内地居民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那么港澳居民同内地居民在内地离婚程序和法律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港澳居民同内地居民在内地诉讼离婚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同内地居民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以向内地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内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受理涉港澳居民离婚案件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我国婚姻法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予以审理保障双方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同内地居民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关于港澳居民同内地居民在内地离婚程序和法律依据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港澳居民同内地居民在内地诉讼离婚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同内地居民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以向内地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内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夫妻双方都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如他们原先系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现因特殊原因可以要求在内地办理离婚登记或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所在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受理涉港澳居民离婚案件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我国婚姻法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予以审理保障双方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涉及港澳居民一方须负担子女抚养费等内容需要执行的应当力求避免判决或调解协议发生执行上的困难尽可能采取一次性给付并立即执行的办法。二港澳居民同内地居民在内地登记离婚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同内地居民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其登记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完全适用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仅在具体程序上有某些特殊规定1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同内地居民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2离婚当事人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3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4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