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纠纷如何处理,怎么执行

导读:
义务主体应为权利主体行使探望权提供相应的协助义务并承担不得妨碍对方探视的消极义务。因行使探望权而发生民事争议称为探望权纠纷。1探望权纠纷如何处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解除。不予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让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义务对不履行义务的相对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探望权的行使可中止恢复在执行案件中应区分不同情形处理。在行使探望权方面对子女不满10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按照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探望时间和方式执行如子女已满10周岁但不满18周岁且智力发育正常的执行人员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那么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纠纷如何处理,怎么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义务主体应为权利主体行使探望权提供相应的协助义务并承担不得妨碍对方探视的消极义务。因行使探望权而发生民事争议称为探望权纠纷。1探望权纠纷如何处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解除。不予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让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义务对不履行义务的相对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探望权的行使可中止恢复在执行案件中应区分不同情形处理。在行使探望权方面对子女不满10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按照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探望时间和方式执行如子女已满10周岁但不满18周岁且智力发育正常的执行人员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关于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纠纷如何处理,怎么执行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生活是一场永不休止的博弈婚姻亦如此。在恩爱的每一天夫妻在爱与被爱之间博弈着。而当婚姻画上休止符博弈就变成了爱恨的残局。在这盘残局中因探望子女而引起的纠纷成了离异夫妻间的另一场博弈没有赢家。因一方拒绝或不合理限制对方探视子女导致各种矛盾甚至伤害事件的发生。其结果受伤最深的仍然是无辜的孩子。那么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纠纷如何处理怎么执行看看本文就知道了。一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进行探望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权利主体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义务主体。义务主体应为权利主体行使探望权提供相应的协助义务并承担不得妨碍对方探视的消极义务。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的方式可以分为看望式探望和逗留式探望。看望式探望是指非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等等而逗留式探望是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如短期和子女生活在一起。1子女探望权中关于时间和地点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探望到子女成年。子女成年后自己可以决定探望的时间和地点。2子女探望权中关于探望方式的规定目前子女探望权实现的方式中一种是时间短比较灵活的探望性探视一种是逗留式的一般时间较长时间和地点都可以由父母约定或法院判决来规定。3子女探望权中关于探望中止的规定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在实施子女探望权过程当中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比如探望权人不带孩子的一方有吸毒赌博酗酒家庭暴力等恶习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或这是利用探望机会让自己的孩子藏匿起来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子女探望权。二探望权纠纷如何处理怎么执行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因行使探望权而发生民事争议称为探望权纠纷。1探望权纠纷如何处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解除。但由于离婚事实的存在父母不能一起共同抚养子女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只能由父母其中的一方直接抚养。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父母的权利是平等的。父母离婚后子女随父方或母方共同生活只是父母对子女抚养形式的变化并不影响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不予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让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义务对不履行义务的相对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对探望权的判决或裁定需要强制执行时不能对子女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也不能强制采取不利于子女健康的探望行为。探望权的行使可中止恢复在执行案件中应区分不同情形处理。在行使探望权方面对子女不满10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按照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探望时间和方式执行如子女已满10周岁但不满18周岁且智力发育正常的执行人员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在执行探望权案件的过程中应深入了解当事人的思想状况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法律宣传工作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其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2探望权纠纷怎么执行探望权强制执行怎么办如果父母双方矛盾激烈难以互相配合可以考虑在探望权受阻情况下由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幼儿园或学校协助执行探望。负有协助义务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如果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故意藏匿子女在法院下达裁定书后仍拒不履行的可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律规定处理。我国婚姻法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同时婚姻法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三处理探望权纠纷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处理探望权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婚姻法第36条第38条第48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一26条第32条的规定。1.婚姻法关于处理探望权纠纷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关于处理探望权纠纷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第二十六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综上所述父母与孩子的感情那是谁都无法分割的子女探望权是父母显现“父爱”“母爱”的一种体现任何一方都不能无故“阻扰”对方行使子女探望权。发生子女探望权纠纷时父母双方一定要沟通协商当然也可以依据离婚协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另行起诉。如果在探望权纠纷处理过程中出现疑难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相对来说这样更能节省金钱时间和精力成本在及时有效处理探望权纠纷方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优势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