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离婚程序
导读:
事实婚姻的离婚程序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况要特别注意与合法登记婚姻的不同之处。因为事实婚姻在一定条件下被认可并不意味着其就是完全合法的婚姻故在具体处理上要与登记婚姻有所区别。也就是说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没有彻底破裂可以在调解和好无效的情况下判决登记婚姻的当事人不准离婚再给双方当事人一次挽救婚姻关系的机会而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就只能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那么事实婚姻的离婚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事实婚姻的离婚程序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况要特别注意与合法登记婚姻的不同之处。因为事实婚姻在一定条件下被认可并不意味着其就是完全合法的婚姻故在具体处理上要与登记婚姻有所区别。也就是说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没有彻底破裂可以在调解和好无效的情况下判决登记婚姻的当事人不准离婚再给双方当事人一次挽救婚姻关系的机会而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就只能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关于事实婚姻的离婚程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事实婚姻的离婚程序
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况要特别注意与合法登记婚姻的不同之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就明确规定“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而不像合法登记结婚的当事人提出离婚时法院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如果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因为事实婚姻在一定条件下被认可并不意味着其就是完全合法的婚姻故在具体处理上要与登记婚姻有所区别。也就是说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没有彻底破裂可以在调解和好无效的情况下判决登记婚姻的当事人不准离婚再给双方当事人一次挽救婚姻关系的机会而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就只能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司法解释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要从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双方有无和好可能等多方面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列举了14种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