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拒不到庭有什么不利后果
导读:
离婚案件拒不到庭有什么不利后果因为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的变化不能轻易适用缺席判决被告拒不到法庭的后果是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经过审理法院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立案时向法院出示了张某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的证明证实张某外出下落不明已达两年之久。在公告期间张某却向法院打来电话询问王某诉讼情况却被以工作为由拒不到法院应诉。公告期满后另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便可依法缺席审理。由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属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如果拒不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那么离婚案件拒不到庭有什么不利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案件拒不到庭有什么不利后果因为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的变化不能轻易适用缺席判决被告拒不到法庭的后果是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经过审理法院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立案时向法院出示了张某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的证明证实张某外出下落不明已达两年之久。在公告期间张某却向法院打来电话询问王某诉讼情况却被以工作为由拒不到法院应诉。公告期满后另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便可依法缺席审理。由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属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如果拒不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关于离婚案件拒不到庭有什么不利后果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案件拒不到庭有什么不利后果
因为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的变化不能轻易适用缺席判决被告拒不到法庭的后果是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我们来看两组案例
案例一解某(女)于2006年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某(男)离婚。经过审理法院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半年后由于二者仍未搞好夫妻关系解某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到李某居住地向其送达诉讼文书但李某已外出务工家中仅有父母在家。在查知李某的电话号码后承办法官向李某打了电话但李某既不告知其打工地址也不前来应诉。
案例二王某(女)于2007年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其夫张某离婚。立案时向法院出示了张某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的证明证实张某外出下落不明已达两年之久。法院依法登报公告。在公告期间张某却向法院打来电话询问王某诉讼情况却被以工作为由拒不到法院应诉。
争议的焦点上述两案其共同之处在于一方当事人虽不是下落不明但不愿意到庭应诉。对此类案件的审判承办法官深感棘手。在办案实践中争议的焦点是一方当事人拒绝到庭应诉能否适用公告程序进行审判。对此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应当适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因为在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一方起诉离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在报刊上登载公告即依法向对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期满后另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便可依法缺席审理。
另一种意见认为不能适用公告送达。对方当事人有电话联系就不属于下落不明情形由于离婚案件当事人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所以便不能适用公告送达则人民法院不能缺席审理。
由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属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如果拒不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但上述案例中被告在外务工不愿意向法院告知其务工的确切地址拘传的目的难以达到且采用此强制措施需经两次传票传唤时间较漫长必将浪费较大的司法资源同时也将给当事人增加负担。所以不宜采用拘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