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先提出离婚孩子归谁
导读:
女方先提出离婚孩子归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199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那么女方先提出离婚孩子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女方先提出离婚孩子归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199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关于女方先提出离婚孩子归谁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女方先提出离婚孩子归谁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99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些有关规定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或者争抢直接抚养子女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20条的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