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的中国公民离婚应当要如何办理

导读:
一如果双方所在外国法院有离婚管辖权一般只能通过法院判决离婚这种情况下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已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中国的法院办理无争议离婚。那么国外的中国公民离婚应当要如何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如果双方所在外国法院有离婚管辖权一般只能通过法院判决离婚这种情况下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已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中国的法院办理无争议离婚。关于国外的中国公民离婚应当要如何办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如果双方所在外国法院有离婚管辖权一般只能通过法院判决离婚这种情况下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向我国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的由申请人向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二外国法院没有管辖权的只能回国办理离婚。
(一)管辖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办理程序
双方可直接回国办理离婚诉讼如不想或不能回国双方可在国内分别聘请代理人对代理人进行特别授权但授权委托手续应当到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进行公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然后双方的代理人就可以在国内为双方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如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已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中国的法院办理无争议离婚。除以上授权委托的公证文件外还需要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以下文件双方及子女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原告起诉状被告的答辩状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书相关财产证据。
如双方对离婚等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院办理诉讼离婚除对以上授权委托手续身份证件起诉状和答辩状等文书进行公证认证外对来源于境外的证据也要进行公证和认证。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