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导读:
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结婚和没有的或其它的可以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都不能以登记的方式在中国内地办理离婚。一方或双方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都不能以登记的形式办理离婚只能以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之。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三双方必须确实是自愿的。即双方的意思必须是真实的一致的一方隐满真相或以精神等为要挟皆不能符合这一要求。所谓对财产处理是指在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财产做出合适的分割和处理。对共同债务在不分割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为前提下对其清偿做出了负责的处理。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进行登记离婚必须是双方共同到场。那么申请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结婚和没有的或其它的可以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都不能以登记的方式在中国内地办理离婚。一方或双方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都不能以登记的形式办理离婚只能以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之。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三双方必须确实是自愿的。即双方的意思必须是真实的一致的一方隐满真相或以精神等为要挟皆不能符合这一要求。所谓对财产处理是指在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财产做出合适的分割和处理。对共同债务在不分割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为前提下对其清偿做出了负责的处理。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进行登记离婚必须是双方共同到场。关于申请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是在内地办理过的夫妻。
这就把者和事实婚姻拒之门外。当然从1994年以来没有了事实婚姻。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结婚和没有的或其它的可以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都不能以登记的方式在中国内地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
二必须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方或双方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都不能以登记的形式办理离婚只能以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之。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三双方必须确实是自愿的。
即双方的意思必须是真实的一致的一方隐满真相或以精神等为要挟皆不能符合这一要求。
四必须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协议。
所谓对子女的问题处理是指在对未成年子女和尚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在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做出合适的有切实保障的安排。
所谓对财产处理是指在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财产做出合适的分割和处理。对共同债务在不分割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为前提下对其清偿做出了负责的处理。
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进行登记离婚必须是双方共同到场。不能是它人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