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离婚的误区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导读:
离婚当事人对离婚的误区一产权登记误区。有的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损害赔偿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就不会判决离婚。婚姻当事人在法庭上对薄公堂后往往会有一种报复心理一方在取得小孩后常常拒绝对方对小孩的探望避免与对方见面。这就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受害方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判决支持。按照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后发现还有共同财产未分割的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可以起诉要求分割。那么当事人对离婚的误区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当事人对离婚的误区一产权登记误区。有的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损害赔偿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就不会判决离婚。婚姻当事人在法庭上对薄公堂后往往会有一种报复心理一方在取得小孩后常常拒绝对方对小孩的探望避免与对方见面。这就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受害方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判决支持。按照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后发现还有共同财产未分割的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关于当事人对离婚的误区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当事人对离婚的误区
一产权登记误区。
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房屋登记是谁的名字在离婚时就会判给谁。事实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以那方的名义登记如无特殊约定都会作为共同财产处理。
二财产转移误区。
有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比如银行存款股票变更房屋登记等以为转移了便万事大吉实际上往往会留下相关证据还可能导致因恶意转移而少分财产。因此转移财产必须慎重手段应当“高明”。
三青春损失赔偿误区。
有的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损害赔偿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
四我不同意离就别想离。
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就不会判决离婚。事实上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五小孩抚养误区。
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判决离婚后小孩由另一方直接抚养自己就没有任何义务了。实际上离婚解除的是婚姻关系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无法解除双方还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监护抚养赡养继承等。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仍应当承担。
六离婚了就别来找我。
婚姻当事人在法庭上对薄公堂后往往会有一种报复心理一方在取得小孩后常常拒绝对方对小孩的探望避免与对方见面。这就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受害方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判决支持。
七离婚后才发现对方隐瞒了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就不能主张权利了。
按照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后发现还有共同财产未分割的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可以起诉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