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有哪些呢
导读: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离婚程序有哪些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关于离婚程序有哪些呢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单方向法院起诉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以上三个阶段是法院起诉离婚程序中的必经阶段。
四单方离婚即同过诉讼手段进行离婚其程序为以下八个步骤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在审理中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1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2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3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触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如果第一次判决不离在判决生效日后的6个月以后再次提起诉讼!只要应对得当判离的可能性就很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