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过错在诉讼时其证据是否应当收集
导读:
收集证据费时费事并要求程序合法。诉讼离婚对双方而言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对夫妻感情的破坏更是不可言喻。这样诉讼离婚后双方仍然要生活在一起证据收集的必要性需要深思。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损害赔偿的数量方式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官即使采信了这些证据确认对方有过错但是否判决赔偿以及赔偿的数量仍然是不确定的。婚外情的发生固然是过错方的责任但判决夫妻离婚仍然要考虑到社会影响子女抚养便于执行等方方面面的因素。那么夫妻一方有过错在诉讼时其证据是否应当收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收集证据费时费事并要求程序合法。诉讼离婚对双方而言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对夫妻感情的破坏更是不可言喻。这样诉讼离婚后双方仍然要生活在一起证据收集的必要性需要深思。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损害赔偿的数量方式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官即使采信了这些证据确认对方有过错但是否判决赔偿以及赔偿的数量仍然是不确定的。婚外情的发生固然是过错方的责任但判决夫妻离婚仍然要考虑到社会影响子女抚养便于执行等方方面面的因素。关于夫妻一方有过错在诉讼时其证据是否应当收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是被社会媒体重点关注的是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情形。婚外情的含义无需解释但是在婚外情导致离婚的诉讼过程中婚外情对法庭审理财产分割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或者说过错方因婚外情究竟承担多少的责任呢?
2001年我国新修改的婚姻法对过错赔偿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规定是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于这一条的规定一时间社会广泛关注同时也有很多人产生了误解认为只要是婚外情导致的离婚有婚外情的一方就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基于此观点社会产生了新兴行业私家侦探。很多家庭出现感情危机后一些家庭成员不惜花费重金聘请私家侦探调查收集配偶的所谓的过错行为。一旦掌握到了重要证据就认为自己手握宝剑能够在离婚中掌握主动权并在财产分割时享有获赔的权利。
对于此观点早已有法律界的专业人士提醒广大市民(如贾军律师著离婚红宝书)婚外情获赔的情形只限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和与他人同居两种情形。
所谓同居必须是持续一段时间的共同居住。嫖娼一夜情通奸都不符合同居的范畴。即使是收集到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赔偿的数量如何赔偿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法官有自由裁量的权力。
从笔者接触的大量的当事人中可以看出许多家庭的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一些婚外情深恶痛绝下定决心要收集到这些证据以获取赔偿在法院判决不陪或赔偿数额较少时常常会感到法院的判决存在不公。
那么如果夫妻一方有过错在诉讼时其证据是否应当收集呢?
在这个过程中律师的参与就变得非常重要。律师的作用不仅仅是一些当事人认为的“律师就是专门打官司的”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维护委托的权益从委托人的权益着想。
根据笔者的经验体验在诉讼过程中过错证据的收集以及婚外情对离婚诉讼的影响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经济因素。收集证据费时费事并要求程序合法。如果夫妻一方对对方了解不足经济收入生活方式差距过大往往收集证据的工作当事人自己难以独自完成还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收集这笔不菲的费用的效果如何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2感情因素。诉讼离婚对双方而言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对夫妻感情的破坏更是不可言喻。但走上法庭并非意味着就一定能够离婚实际生活中相当数量的夫妻在第一次诉讼离婚中以调解和好或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而告终。这样诉讼离婚后双方仍然要生活在一起证据收集的必要性需要深思。
3诉讼因素。并非收集到了证据就一定是被法庭采信的证据。证据到了法庭上还要经过质证以及法庭采信的过程。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瑕疵此种证据的证明力大打折扣。
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损害赔偿的数量方式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官即使采信了这些证据确认对方有过错但是否判决赔偿以及赔偿的数量仍然是不确定的。为何?主要是因为有法官认为人是复杂的感情动物婚外情的发生时常不能简单的归咎于红杏出墙的一方夫妻双方都承担维系夫妻感情的责任。婚外情的发生固然是过错方的责任但判决夫妻离婚仍然要考虑到社会影响子女抚养便于执行等方方面面的因素。
综上在诉讼离婚中一方有婚外情的情况下如何诉讼是需要深思熟虑的律师的建议也是必不可少并且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