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有家暴的可以离婚吗
导读: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和自由原则上家暴一次就可以离婚。但家暴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标准和解释只要符合法律上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就可以提起诉讼离婚。暴力行为的表现形式依照上述司法解释有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及其他手段。前者即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等实际上是属于身体暴力的范畴后者即其他手段可包括语言暴力和性暴力。家暴证据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果您不幸遭遇了家庭暴力是可以选择离婚的。一般来说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有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那么在香港有家暴的可以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和自由原则上家暴一次就可以离婚。但家暴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标准和解释只要符合法律上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就可以提起诉讼离婚。暴力行为的表现形式依照上述司法解释有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及其他手段。前者即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等实际上是属于身体暴力的范畴后者即其他手段可包括语言暴力和性暴力。家暴证据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果您不幸遭遇了家庭暴力是可以选择离婚的。一般来说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有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关于在香港有家暴的可以离婚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香港有家暴的可以离婚吗?可以。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和自由原则上家暴一次就可以离婚。但家暴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标准和解释只要符合法律上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就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家暴标准
家庭暴力婚姻法解释(一)第1条界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暴力行为的表现形式依照上述司法解释有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及其他手段。前者即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等实际上是属于身体暴力的范畴后者即其他手段可包括语言暴力和性暴力。因为后这两种暴力形式在婚姻家庭中都是客观存在的它们是家庭暴力中除身体暴力外的另两种表现形式。语言暴力性暴力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来认定?语言暴力一般是以威胁恐吓辱骂挖苦侮辱等方式来威吓虐待对方造成受害一方长期在精神心理方面产生压力与痛苦性暴力是指丈夫为满足自己的性欲在妻子病重经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情况下违背妻子意愿经常强迫其从事性行为或用残暴的方式伤害妻子的生殖器官使其身心受到极大损害的行为。
家暴证据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由此看来。如果您不幸遭遇了家庭暴力是可以选择离婚的。一般来说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有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所作出的伤害鉴定结果。
3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例记录或检查照片。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5邻居朋友的证言如果发生家庭暴力时邻居朋友同事等在场并愿意出庭作证他们的证言就可以作为认定暴力存在的证据之一与其他证据在一起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