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情形下如何离婚
导读:
事实婚姻的情形下如何“离婚”关于事实婚姻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事实婚姻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那么事实婚姻的情形下如何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事实婚姻的情形下如何“离婚”关于事实婚姻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事实婚姻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关于事实婚姻的情形下如何离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事实婚姻的情形下如何“离婚”
关于事实婚姻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
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作出了规定。该规定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作为划分的依据。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不管是否补办登记手续法律承认其效力因此在离婚时按照合法的婚姻关系处理夫妻之间具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财产分割权子女抚养权和财产继承权。
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事实婚姻要想离婚时享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这样当事人之间就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只享有同居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如夫妻财产权继承权等。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事实婚姻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