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与孩子直接生活的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吗

导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离婚后对方拒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那么离婚后,不与孩子直接生活的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离婚后对方拒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关于离婚后,不与孩子直接生活的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后,不与孩子直接生活的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吗
可以探望孩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对方拒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