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吗
导读:
此时股东实施该行为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否则即侵害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公司设立时章程中明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公司股份应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向配偶转让股权的行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且离婚协议生效后公司并未形成变更股东的股东会决议亦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此种情况下,应认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股权转让的约定侵害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应属无效。那么离婚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此时股东实施该行为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否则即侵害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公司设立时章程中明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公司股份应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向配偶转让股权的行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且离婚协议生效后公司并未形成变更股东的股东会决议亦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此种情况下,应认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股权转让的约定侵害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应属无效。关于离婚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吗
离婚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
通常情况下公司自成立后各股东对公司的出资均转化为公司财产股东仅享有股东权益不再对其出资享有所有权。同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根据上述理论公司股东在离婚时虽然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其配偶但该转让行为并无证据证明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且公司其他股东对此事项明知。此时股东实施该行为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否则即侵害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设立时章程中明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公司股份应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一方股东与配偶经协商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配偶可取得股东所持有股份的一部分。虽然股东配偶主张该转让行为是以分割夫妻财产而处理股份但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同时亦不能证明公司其他股东对该转让明知。
股东向配偶转让股权的行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且离婚协议生效后公司并未形成变更股东的股东会决议亦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此种情况下,应认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股权转让的约定侵害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应属无效。
离婚股权分割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