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当地法院处理吗
导读:
一起诉离婚可不可以在原告当地法院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那么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当地法院处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起诉离婚可不可以在原告当地法院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关于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当地法院处理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起诉离婚可不可以在原告当地法院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但是离婚案件还是存在很多例外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三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
涉外婚姻案件中我国法院拥有管辖权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