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负什么责任

导读:
一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承担什么责任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的女方主要的责任就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具有独立的生活能力。中止探望权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中止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人民法院应当考虑从既不影响子女现有正常生活和学习又增加子女与父母的沟通交流既维护一方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目的出发酌情做出判决。那么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负什么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承担什么责任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的女方主要的责任就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具有独立的生活能力。中止探望权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中止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人民法院应当考虑从既不影响子女现有正常生活和学习又增加子女与父母的沟通交流既维护一方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目的出发酌情做出判决。关于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负什么责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承担什么责任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的女方主要的责任就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具有独立的生活能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如何确定子女的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许多州在子女仍是全日制学生的情况下会将该时间界限上再延续一年或两年。在父母分居或离婚的情况下父母双方仍然必须抚养其子女。
子女扶养费给付数额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不支付抚养费不能探望孩子
1探望权的中止
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民法典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关于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权人。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中止探望权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中止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2离婚后一方能否以对方未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为由拒绝对方探望未成年子女?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探望孩子的法定的权利一方不得以先行给付抚养费以及双方家庭之间存在矛盾等理由加以干涉阻挠。离婚后的双方应当本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对子女探望教育等事项进行协商解决为孩子营造和谐的成长环境。人民法院应当考虑从既不影响子女现有正常生活和学习又增加子女与父母的沟通交流既维护一方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目的出发酌情做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