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如何进行法庭辩论
导读:
离婚案件如何进行法庭辩论离婚案件一般有三个争议焦点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及谁是过错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也就是说原被告一方要站在自己的角度结合案件事实针对以上五个方面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辩论。1婚姻基础方面主要指双方是否自由恋爱以及恋爱接触的时间长短双方恋爱期间的感情如何等方面进行辩论。离婚案件中常见的过错有婚姻不忠实行为家庭暴力恶习三种。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其一孩子的年龄。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离婚案件如何进行法庭辩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案件如何进行法庭辩论离婚案件一般有三个争议焦点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及谁是过错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也就是说原被告一方要站在自己的角度结合案件事实针对以上五个方面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辩论。1婚姻基础方面主要指双方是否自由恋爱以及恋爱接触的时间长短双方恋爱期间的感情如何等方面进行辩论。离婚案件中常见的过错有婚姻不忠实行为家庭暴力恶习三种。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其一孩子的年龄。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关于离婚案件如何进行法庭辩论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案件如何进行法庭辩论
离婚案件一般有三个争议焦点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及谁是过错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
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及谁是过错方的辩论
庭审辩论应该围绕这三个争议焦点进行并且在发表自己的意见时对于一个争议焦点论点的陈述都要简明扼要有理有据不可进行长篇大论否则法官也可能听糊涂了。
针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发表辩论意见一般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五大方面来阐述自己的观点。也就是说原被告一方要站在自己的角度结合案件事实针对以上五个方面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辩论。
1婚姻基础方面主要指双方是否自由恋爱以及恋爱接触的时间长短双方恋爱期间的感情如何等方面进行辩论。
2婚后感情方面主要指结婚以后双方夫妻的感情生活如何是不是经常吵闹甚至发生激烈的冲突等情况。
3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主要指造成现在夫妻之间存在盾或裂痕的原因是什是由于第三者的介人还是双方人生观念不同还是性格的严重不和导致的。
4夫妻关系的现状主要指夫妻关系现在情况如何是否分居是否依然同居一室同吃同住等。
5有无和好的可能是指导致夫妻之间产生分歧的是不是可以调和是不是可以通过一定的努力挽回夫妻感情使夫妻重归于好。
谁是过错方一般在离婚案件中也是一个争议焦点。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照顾无过错方。离婚案件中常见的过错有婚姻不忠实行为家庭暴力恶习三种。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是无过错方而对方有过错在财产分割甚至子女抚养方面都可能会居于一定的优势。
二子女抚养方面的辩论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10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人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三财产分割方面的辩论
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就是等分。当然在处理具体案情时还要考虑到财产的来源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等因素。这些听起来好像很简单但在实践中却可能是极为复杂的。一个离婚案件中如果原被告双方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一般要解决两个问题或者说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焦点中有两个关键点
其一共同财产的范有哪些。在离婚案件中原被告有哪些共同财产可能是案件争议的最大焦点之一。比如说原告可能会说被告隐匿了共同存款再比如对于房产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或是不是全部属于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可能存在分歧再比如对于夫妻之间是否存在共同债务夫妻意见相左等等都是共同财产范不能明确确定的表现。
其二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也就是说在明确了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分割这些共同财产也可能会是原被告的一个争议焦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