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之调解篇
导读: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赔偿方式和期限; 调解终结日期。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那么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之调解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赔偿方式和期限; 调解终结日期。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之调解篇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赔偿方式和期限;
调解终结日期。
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