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及相关程序
导读: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三)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那么交通事故处理及相关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三)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关于交通事故处理及相关程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二)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三)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