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其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导读: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必要的营养费;8、丧葬费;9、被扶养人生活费;10、死亡补偿费;11、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其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必要的营养费;8、丧葬费;9、被扶养人生活费;10、死亡补偿费;11、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其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丧葬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死亡补偿费;
11、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第一款第(五)项更明确规定了“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60岁以下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赔偿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