窄路会车刮擦责任归属是怎样
导读:
一般来说是超车人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那么窄路会车刮擦责任归属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般来说是超车人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关于窄路会车刮擦责任归属是怎样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窄路会车刮擦责任归属是怎样
窄路会车刮擦责任归属,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责任不清的,可以报警由交警进行责任认定。一般来说是超车人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