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多长时间内做出
导读: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多长时间内作出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包含的内容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多长时间内做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多长时间内作出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包含的内容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多长时间内做出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多长时间内作出
(1)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3)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解释:
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包含的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