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高利贷应该怎样界定
导读:
对于高利贷应该怎样界定我们应对高利贷的概念进行界定。从民法意义上来讲,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由此可知,高利贷是一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一种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缴财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或者返还财产给第三人。对于借款人以隐瞒借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事实的方式向他人借款,出借人并不知情的,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关于“民间借贷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规定予以处理。那么对于高利贷应该怎样界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于高利贷应该怎样界定我们应对高利贷的概念进行界定。从民法意义上来讲,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由此可知,高利贷是一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一种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缴财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或者返还财产给第三人。对于借款人以隐瞒借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事实的方式向他人借款,出借人并不知情的,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关于“民间借贷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规定予以处理。关于对于高利贷应该怎样界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于高利贷应该怎样界定
我们应对高利贷的概念进行界定。高利贷是指个人或者非金融机构以牟利为目的,利用非银行借贷资金,通过约定的方式,向不特定的多数人,以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四倍(不包括四倍)的利率多次放贷给他人的行为。从民法意义上来讲,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高利贷都不合法吗
我们要明确高利贷的法律保护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予以否认,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进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输赌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又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显然,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