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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

李维律师2022.02.06691人阅读
导读: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亦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转让、继承等方式取得他人商标。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在先申请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的专用权。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那么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亦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转让、继承等方式取得他人商标。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在先申请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的专用权。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关于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亦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转让、继承等方式取得他人商标。

商标注册的原则

(一)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如果是同一天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申请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

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在先申请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二)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

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商标注册的条件

(一)申请人的条件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的专用权。

(二)商标构成的条件

1、商标的必备条件。商标的必备要件包括两项:第一,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视觉不能感知的音响、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第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2、商标的禁止条件。商标的禁止条件,也称商标的消极要件,是指注册商标的标记不应当具有的情形。

(1)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主要内容有: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在先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特殊标志专用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专用权等。

(2)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商标法第10、12条和第16条主要从以下两方面作出了规定:

第一,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或使用的标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公众知晓的地名,但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第二,禁止作为商标注册但可以作为未注册商标或其他标志使用的标志:①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前述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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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货币适不适用继受取得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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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货币适不适用继受取得

    内容:货币适不适用继受取得适用。继受取得的依据1、买卖合同: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继受取得的包含内容1、移转的继受取得,指原物权人将物权完善地移转给新物权人。主要的原因有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继承等2、创设的继受取得,指所有权人为他人创设所有权以外的物权。不适用,因为善意取得是指善意的第三方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但是货币是特殊的“物”拥有既有所有权。那么货币适不适用继受取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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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的区别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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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的区别

    内容:原始取得,是非因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的所有权。物权的取得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之分,前者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如因先占、取得时效取得一物的所有权;后者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取得物权,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继受取得一般通过事件的发生或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而取得物权。继受取得正常和有效的行使往往需要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原所有人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依据,从权能的行使来看往往受制于原所有人。那么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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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什么意思

    内容: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什么意思原始取得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为根据,而直接取得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有:第一、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受让人须通过有偿交换取得该动产。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必须出于善意。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那么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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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 基于事实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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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事实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

    内容:基于事实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原始取得”的对称。继受取得的依据1、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主要的原因有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继承等;2、创设的继受取得,指所有权人为他人创设所有权以外的物权。基于事实与继受取得物权的取得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之分,前者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如因先占、取得时效取得一物的所有权基于事实行为取得所有权的一般为原始取得;后者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取得物权,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那么基于事实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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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善意取得是什么,善意取得是继受取得吗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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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善意取得是什么,善意取得是继受取得吗

    内容:“原始取得”的对称。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所以说,善意取得不是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指权利从原权利人处继受而来,其对应的是“原始取得”。善意第三人的取得不是根据一个合法有效的继受,不是原权利人的让与,所以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那么善意取得是什么,善意取得是继受取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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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反了当地的限号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并取得通行证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的,处以警告或者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 继承是继受取得吗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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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继承是继受取得吗

    内容:继承是继受取得吗继承是继受取得。所有权的取得以权利取得是否须以前权利人的所有权为前提,可以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那么继承是继受取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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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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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受取得一定是法律行为吗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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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继受取得一定是法律行为吗

    内容:继受取得一定是法律行为吗继受取得一定是法律行为,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继受取得是什么吧。土地使用权等他物权和知识产权也可以通过继受取得方式取得。继受取得的依据1、买卖合同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主要的原因有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继承等;2、创设的继受取得,指所有权人为他人创设所有权以外的物权。那么继受取得一定是法律行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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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押权的善意取得是什么意思?需要具备哪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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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权的善意取得是什么意思?需要具备哪些条

    内容:适用善意取得,但是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包括占有改定,即出质人与质权人特别约定,标的物不移交于质权人,仍由出质人继续占有使用。因为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在于兼顾质权人与所有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应当使质权人承担一定程度的注意义务。因重大过失而不知出质人为无处分权人的,应认定为非善意。例如,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的担保交易足以使一个正常人生疑,应推定为恶意。那么质押权的善意取得是什么意思?需要具备哪些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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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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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受取得的权利有什么法律限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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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继受取得的权利有什么法律限制

    内容:继受取得的权利有什么法律限制目前,法律暂无继受取得的权利限制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在继受取得中,所有权移转时间因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从登记时起移转,动产所有权从交付或移转占有时移转。继受取得方式1、买卖合同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主要的原因有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继承等;2、创设的继受取得,指所有权人为他人创设所有权以外的物权。那么继受取得的权利有什么法律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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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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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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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继受取得又可分为转移与创设两种方式。通过买卖,由买受人取得了原属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最后,在继受取得中,所有权移转时间因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从登记时起移转,动产所有权从交付或移转占有时移转。土地使用权等他物权和知识产权也可以通过继受取得方式取得。那么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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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受取得和善意取得的区别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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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继受取得和善意取得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至于善意取得,是民法中的一项特别的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第三人在善意的情况下,可以取得该物的所有权的制度。由于善意第三人的取得不是根据一个合法有效的继受,不是原权利人的让与,所以,善意取得是一种原始取得。而合同取得属于继受取得,二者没有交集,故合同取得不能是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应以受让人取得受让动产的占有为要件。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那么继受取得和善意取得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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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权的取得,是指特定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对其商标依法申请并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即为取得商标权。商标权的取得即商标权法律关系产生。作为无形财产权和有形财产权一样,其取得方式依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原始取得和传来(又称继受)取得。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第十八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 著作权的继受取得怎么进行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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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著作权的继受取得怎么进行

    内容:著作权的继受取得怎么进行1、因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而取得著作权。“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著作权人可将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著作财产权的受让人也是著作权的主体。大多数国家著作权法均规定,凡作者生前未发表也未在遗嘱中明确是否发表的,遗作的发表权可由作者的继承人行使。一般而言,继承人对著作权的继承,主要是继承作者死亡后剩余的有效期间的著作财产权。那么著作权的继受取得怎么进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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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

    内容: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亦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转让、继承等方式取得他人商标。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在先申请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的专用权。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那么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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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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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票据权利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票据权利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票据权利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一、原始取得持票人不经任何其他前手权利人而最初取得权利,包括发行取得与善意取得。出票是创设票据权利的票据行为,从出票人处取得票据,即取得票据权利。票据通过背书或交付等方式可以转让他人,以此取得票据即获得票据权利。票据法第12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那么票据权利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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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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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

    内容: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原始取得对应的取得方式是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基于他人有效的意思表示的取得。第三人取得物权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无权处分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为原始取得。善意取得,是第三人不知并不应知转让人是非法转让,一般是误信其为所有人或其他有处分权的人。这里的善意,是指取得标的物的第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占有人为非法转让。物权法对这种善意的保护,是公信原则的体现。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那么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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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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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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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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