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担保人保证责任期限
导读:
借款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依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那么民间借贷担保人保证责任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借款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依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关于民间借贷担保人保证责任期限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期限不明确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
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原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
(2)借款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