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率的划分
导读:
2015年8月6日起,根据最高院新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被划分为司法保护、自然债务、无效约定三个区间: 第一,年利率24%以内属于法律予以保护的利率区间; 第二,年利率24%-36%期间属于自然债务,债务人自愿履行的,法院将予以承认,但债权人就该区间的利息起诉的,法院将不予支持; 第三,年利率36%以上的利息无效,法律将不予保护。那么民间借贷利率的划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15年8月6日起,根据最高院新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被划分为司法保护、自然债务、无效约定三个区间: 第一,年利率24%以内属于法律予以保护的利率区间; 第二,年利率24%-36%期间属于自然债务,债务人自愿履行的,法院将予以承认,但债权人就该区间的利息起诉的,法院将不予支持; 第三,年利率36%以上的利息无效,法律将不予保护。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划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15年8月6日起,根据最高院新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被划分为司法保护、自然债务、无效约定三个区间:
第一,年利率24%以内属于法律予以保护的利率区间;
第二,年利率24%-36%期间属于自然债务,债务人自愿履行的,法院将予以承认,但债权人就该区间的利息起诉的,法院将不予支持;
第三,年利率36%以上的利息无效,法律将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