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的常用分录有哪些
导读:
办理该项借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计划,经银行核定后,在借款计划中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临时借款实行“逐笔核贷”的办法,借款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这种借款应按货款收回的进度分次归还,期限一般为1至2年。这种借款按国家规定的品种和批准的计划标发放,实行专户管理,借款期限最多不超过1年。这种借款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借款期限根据批准的储备期确定。那么短期借款的常用分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办理该项借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计划,经银行核定后,在借款计划中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临时借款实行“逐笔核贷”的办法,借款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这种借款应按货款收回的进度分次归还,期限一般为1至2年。这种借款按国家规定的品种和批准的计划标发放,实行专户管理,借款期限最多不超过1年。这种借款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借款期限根据批准的储备期确定。关于短期借款的常用分录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经营周转借款:亦称生产周转借款或商品周转借款。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办理该项借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计划,经银行核定后,在借款计划中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
(2)临时借款:企业因季节性和临时性客观原因,正常周转的资金不能满足需要,超过生产周转或商品周转款额划入的短期借款。临时借款实行“逐笔核贷”的办法,借款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
(3)结算借款: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理销售货款结算的情况下,企业为解决商品发出后至收到托收货款前所需要的在途资金而借入的款项。企业在发货后的规定期间(一般为3天,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7天)内向银行托收的,可申请托收承付结算借款。借款金额通常按托收金额和商定的折扣率进行计算,大致相当于发出商品销售成本加代垫运杂费。企业的货款收回后,银行将自行扣回其借款。
(4)票据贴现借款:持有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发生经营周转困难时,申请票据贴现的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如现借款额一般是票据的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金额,贴现借款的利息即为票据贴现息,由银行办理贴现时先进扣除。
(5)卖方信贷:产品列入国家计划,质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经批准采取分期收款销售引起生产经营资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取得的借款。这种借款应按货款收回的进度分次归还,期限一般为1至2年。
(6)预购定金借款:商业企业为收购农副产品发放预购定金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这种借款按国家规定的品种和批准的计划标发放,实行专户管理,借款期限最多不超过1年。
(7)专项储备借款:商业批发企业国家批准储备商品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这种借款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借款期限根据批准的储备期确定。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常用分录:
(一)短期借款
1借入各种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或银行存款)
3归还短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二)长期借款
1借入各种长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等)
贷:长期借款
2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计入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利息
3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固定资产已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4归还长期借款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