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可以有哪些方式
导读:
债权申报可以有哪些方式一、债权基本证明1、债权证明。债权人自己申报的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起诉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那么债权申报可以有哪些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申报可以有哪些方式一、债权基本证明1、债权证明。债权人自己申报的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起诉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关于债权申报可以有哪些方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申报可以有哪些方式
一、债权基本证明
1、债权证明。即证明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文件,如合同、借据、法院判决等。
2、身份证明。债权人自己申报的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
3、担保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起诉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
二、逾期申报和未申报
1、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