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民间借贷案件执行如何分配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那么民法典中民间借贷案件执行如何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关于民法典中民间借贷案件执行如何分配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民间借贷案件执行如何分配
民间借贷案件判决生效后,由当事人按判决书规定的期限执行,如果当事人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民间借贷的借条有错别字、同音字有效力吗
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如果借条上有错别字、同音字的话,要是有心人想要赖账的话,那么可能就会拿错别字、同音字说事。不过,借条属于借款合同,合同有没有效力得看满不满足法定的条件:
1、借条双方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是双方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打借条就是为了借钱,不是赠与或是别的意思。
3、不管是什么合同,一般都要求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具备某一特定的形式,就是现在有些合同口头上说好就能够生效,而有些合同是必须得经过书面签名才能够生效。
所以,按照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借条只要满足上面的条件,那么即使借条上有错别字、同音字也并不当然影响效力,你可以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另外,要是无法用上述方法确定真实意思,还可以借助汇款记录,或是参与你们借贷的第三人做证人,间接地证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不过,你在判断借条的效力的时候,你还需要注意会不会是无效合同。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条就是无效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