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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债务重组

张嘉娱律师2022.02.07319人阅读
导读:

如何债务重组一、债务转移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否则债务转移或债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的债务数额不相等,对尚未抵销的剩余债务,债务人仍有清偿的义务。债务抵销有利于节省清偿债务的费用,对债权人来说,则有利于保障债权的及时实现。在债务重组实践中,债务抵销经常会结合债权转让这种重组方式配套运用。债务豁免又称债务免除。削债这种债务重组方式一般在企业资不抵债时较常采用。这种重组方式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规定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那么如何债务重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何债务重组一、债务转移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否则债务转移或债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的债务数额不相等,对尚未抵销的剩余债务,债务人仍有清偿的义务。债务抵销有利于节省清偿债务的费用,对债权人来说,则有利于保障债权的及时实现。在债务重组实践中,债务抵销经常会结合债权转让这种重组方式配套运用。债务豁免又称债务免除。削债这种债务重组方式一般在企业资不抵债时较常采用。这种重组方式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规定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关于如何债务重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何债务重组

一、债务转移

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是一种债权转让。

上述第三方一般是负债企业的关联企业或者有意对负债企业进行重组其他企业。该第三方愿意出资购买债权,并由其承接对负债企业的债权。作为购买债权的对价,第三方可以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其他财产权利向债权人进行支付。

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债务转移和债权转让的规定,负债企业转移债务时,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将其对负债企业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通知负债企业。否则债务转移或债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在进行债务转移时,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与主债务应一同转让,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另外,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移债务或者转让债权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按规定办理。比如,根据我国有关外债管理法规的规定,外债的转让必须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债变更登记。

又比如,根据外经贸部、财政部、人民银行2001年10月26日发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的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银行不良资产过程中可以向外商转让其拥有的非上市公司的债权,但转让前必须由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债务抵销。

所谓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就相互之间的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行为。如果双方的债务数额不相等,对尚未抵销的剩余债务,债务人仍有清偿的义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而且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债务抵销有利于节省清偿债务的费用,对债权人来说,则有利于保障债权的及时实现。在债务重组实践中,债务抵销经常会结合债权转让这种重组方式配套运用。这种操作方法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可以找到明确的法律根据。

《民法典》第549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三、债务豁免。

债务豁免又称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免除债务人偿还义务的行为。在债务重组实践中,资金雄厚的关联企业或债务重组行动发起方通常会采取先购买债权人对负债企业的债权然后予以豁免的操作方法。

四、债务混同。

债务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76条的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举例说,如果债权人与负债企业合并,则负债企业对该债权人的负债自然消灭。我国《公司法》和有关会计法规对公司合并的法律程序和会计处理进行了具体规定,在此不再详述。

五、削债。

或称“债权打折”。所谓削债是指由债权人减让部分债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企业的负担。削债这种债务重组方式一般在企业资不抵债时较常采用。

这种情况下企业一旦破产,债权人只能收回部分权,甚至完全收不回任何债权。因此,通过适当的债权减让,有利于避免债权人遭受更大的损失。这种重组方式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规定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

实践中,削债这种债务重组方式经常得到采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债务追偿过程中通常会对一批具有部分偿债能力、但不宜起诉的债务人,通过深入调查最大偿债能力、反复谈判和严格审批程序,采取削债的方式收回部分债权。

六、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如果负债企业无法以货币资金支付有关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实践中,处于债务困境的企业往往存在非运营资产,如果能将这部分资产剥离出来,并用于抵偿债务,则可以在实现财务结构调整的同时做出经营结构的调整。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也是《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的一种债务重组方式。用于偿债的非现金资产既可以是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也可以是知识产权、债权、股权、资产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七、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转为资本也称债务资本化,通常称为“债转股”。

债务资本化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行为。在目前情况下,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为数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即通常所谓的政策性债转股。国家经贸委、人民银行于1999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于1999年11月23日发布的《企业债转股方案审核规定》及国家经贸委于2000年11月6日发布的《关于债转股企业规范操作和强化管理的通知》等规章明确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转股行为的合法性。

《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政策性债转股的目的、原则以及实施条件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目前,一般企业的商业性债转股在现阶段无法可依,但实践中也有案例存在。值得注意的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转股的目的不是作为一个战略投资者,而是为了盘活不良债权,因此它只是企业的阶段性持股股东。其持有的股权,可按有关规定向境内外投资者转让,也可由债转股企业依法回购;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可以上市。

八、融资减债。

融资减债是指通过增资扩股、发行股票或债券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还债。首先,负债企业可以通过吸收新股东包括风险投资商和跨国投资银行加入、扩大股本的方式融资还债。加入WTO之后,中国已成为全球新一轮投资的热点,国内企业很容易通过吸收外资参股的方式,获得长期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其次负债企业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大量资本金,从而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再次,负债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境内债券或境外国际债券融资还债。目前境内债券的发行规模受到严格控制;而且所发行的债券,必须进入公开市场,不允许柜台交易的存在。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完善,发行债券将初步成为我国中小企业筹集中长期发展资金的重要方式。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增资扩股、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九、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企业间的债务一般都是根据合同产生的,而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当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偿还债务的条款时,可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主要包括:减免原债务的部分利息、修改利率、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根据人民银行1997年发布的《关于借款合同有关法律问题的复函》,“以贷还贷(借新还旧)”是指借款人向银行贷款以清偿先前所欠同一银行贷款的行为,新的借款合同只是对原借款合同中贷款期限等合同条款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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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3.合理的费用协商在进行个人债务重组期间,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在保证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进行合理的费用协商,以避免收费纠纷,三、如何避免收费纠纷1.清晰的合同条款在进行个人债务重组之前,债务人和债权人应当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另外,根据《债权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规定,对于债务人的破产清算和进行债务重组,法院可以在进行审查和裁判时,根据具体需要,征收相关费用,1.个人破产申请个人破产申请是指个人因无法清偿债务而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法院对其进行审查后,对其资产进行清算,还给债权人其应当还清的部分债务,而剩余的未能支付的债务,则可以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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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再次重组前的债务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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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公司再次重组前的债务要还吗?

    内容:公司重组以前的债务要还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而公司分立的,则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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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新债务重组准则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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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组债务损失包括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因执行重组计划,而给债务人减免的债务损失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第七十五条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第九十四条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 债务重组要尊重债权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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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债务重组要尊重债权人权利

    内容:近日,PT水仙宣布其债务重组失败并导致股权转让流产,海南航空也因未获银行同意而导致其债务重组失败。这两个案例表明,目前许多上市公司在进行债务重组时,往往将置于债务重组局外,轻视债权人在债务重组中的重要性是它们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的定义,债务重组是指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根据与债务人的协议和生效的法律文件作出让步的事项,即债务人未能按原约定偿还债务,债务重组使得债权人发生债务重组损失,债务人获得债务重组收益。那么债务重组要尊重债权人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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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对企业不良贷款债务重组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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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银行对企业不良贷款债务重组方法有哪些

    内容:不良贷款处置方法:1、采用诉讼(仲裁)追偿方式的应在论证诉讼(仲裁)可行性的基础上,根据债务人(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合理确定诉讼时机、方式和标的。并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在规定时间内要求债务人(担保人)履行或申请执行,尽快回收现金和其他资产。那么银行对企业不良贷款债务重组方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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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和要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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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和要方式有哪些?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和要方式有哪些?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债务重组的方式1、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4、以上三种方式组合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新准则在对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增加了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这一前提条件,并指出债务重组是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新准则要求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满足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这个前提。那么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和要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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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债权债务兼并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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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企业债权债务兼并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一)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二)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那么企业债权债务兼并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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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重组损失属于营业外支出吗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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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债务重组损失属于营业外支出吗

    内容:包括:1.固定资产盘亏2.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3.出售无形资产损失4.债务重组损失5.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7.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8.罚款支出9.捐赠支出10.非常损失《小企业会计制度》总说明第十三条规定: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重组收益作为资本公积,而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应收及预付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而是在符合规定标准时作为坏账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那么债务重组损失属于营业外支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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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重组损失应当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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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债务重组损失应当如何计算?

    内容: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那么债务重组损失应当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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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包括哪些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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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包括哪些

    内容: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资本化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行为。在目前情况下,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为数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即通常所谓的政策性债转股。那么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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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个人债务重组怎么收费

    内容:个人债务重组怎么收费:业界对个人债务重组业务存在两种定性,也就对应着两种收费方式

    许瑞林律师
    2023.05.1214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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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查看上市公司是否进行债务重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怎么查看上市公司是否进行债务重组

    内容:怎么查看上市公司是否进行债务重组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是属于临时信息披露的情形,所以投资者可以查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知道是否进行债务重组。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一项法律行为。因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重组这一缔约过程的核心是双方间重新进行的债权、债务确认。那么怎么查看上市公司是否进行债务重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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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85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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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怎样记账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对于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怎样记账

    内容:对于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怎样记账借:坏账准备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贷:应收账款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如果未来应收金额大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但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应按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如果未来应收金额大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债权时,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当期财物费用。那么对于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怎样记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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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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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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